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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宾市通报3起扶贫领域履职不力问题

    信息发布者:合作共赢
    2018-02-01 18:01:23    回复:0    点赞:0

    1.忻城县欧洞乡党委统战委员蓝敏福不认真履行职责造成农村居民养老金损失问题。2012年1月至2015年8月,蓝敏福在担任果遂镇社保中心主任期间,在为群众办理养老金过程中,不认真履行审核职责,造成192名已死亡人员仍违规领取养老金共计225310元。案发后,果遂镇社保中心组织相关人员追回违规发放的养老金共计202770元。蓝敏福作为时任果遂镇社保中心主任,负有直接责任。2017年10月,蓝敏福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兴宾区司法局高安司法所所长何越不认真履行帮扶工作职责问题。2017年,何越在开展扶贫工作中不认真履行帮扶工作职责,没有进村入户对所联系的2户贫困户开展帮扶工作,贫困户的帮扶手册、帮扶联系卡一直没有送到帮扶对象手中。2017年1月、10月高安乡政府统一购买慰问品慰问贫困户,何越直至11月14日才将慰问品送到所联系的贫困户手中。高安乡纪委针对何越扶贫工作作风懈怠问题,先后对其进行提醒教育和约谈,但何越一直没有整改。2017年11月,何越受到行政警告处分。

    3.合山市文体广电局办公室副主任廖茂春工作失职失责问题。2012年7月至2015年5月,廖茂春负责合山市村级服务中心项目的监管和验收工作。廖茂春在监管和验收瀑泉村、杨村屯、仁义村公共服务中心项目过程中,未严格按照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验收有关规定开展验收工作,导致三个项目存在明显漏建工程仍顺利通过验收,造成单位多支付工程款35139.67元。2017年12月,廖茂春受到行政记过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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